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唐英年」標籤的文章

唐唐僭建風波

圖片
剛剛開左呢個 blog,就發生左呢單僭建風波. Q: 咁究竟乜野係僭建? A: 簡單黎講,即係無申請既建築物都係僭建 專業少少講法︰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4(1)條規定,任何建築工程,如建造、修葺、拆卸、改動及渠務等工程,均須先取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或透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程序,方可展開。除非按條例第41(3)條可以獲得豁免,否則該項工程會被視作「違例建築工程」,即常說的「僭建」。一般違建工程包括鐵籠、空調機冷卻塔支撐架、簷篷、平台建築物、天台搭建物、分間單位、結構改動、違規的渠管接駁等等。繳納物業稅或差餉不會使違法搭建物變得合法。 不過,現行法例亦容許部分小型工程可豁免入則,如拆除非主力牆(指定呎吋)或改動出入口(指定呎吋)等,雖然這類工程造成的間隔與圖則不符,則不屬僭建。 向屋宇署入則申請加建或改建,一般要過以下五關才會獲批: 1.不影響樓宇本身結構; 2.改動後的面積不超過地契所容許的發展面積; 3.不影響走火通道,符合消防條例; 4.不影響電路及排水標準; 5.不影響採光、通風及衛生標準。 建築物條例 第123章 第14條 - 展開建築工程等所需的批准及同意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98D2526D175A7EC4482565550024DA1C?OpenDocument 建築物條例 第123章 第41條 - 豁免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7E5F98F11F6B02744825780800245436?OpenDocument 僭建風波 (轉自 wiki) 唐英年被明報揭發位於九龍塘約道5 號的大宅涉嫌隱瞞在泳池僭建玻璃洞,7號的大宅亦被揭發僭建地庫;唐英年其後承認事件並公開道歉,否認有任何的隱瞞,但辯稱是工人「挖深左」,地庫只用作擺放雜物;負責項目的建築師何仲怡指當日呈交予屋宇署的圖則內並無地庫,指摘唐英年其後找不法承建商僭建地庫。唐英年其後更在記者會中表示「做男人就要有膊頭,做公職就要有腰骨」,強調他若犯了錯的話,願意認錯及糾正。[57]2月14日,屋宇署派出人員到場入屋調查僭建物但被拒絕。立法會議員李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