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唐僭建風波


剛剛開左呢個 blog,就發生左呢單僭建風波.

Q: 咁究竟乜野係僭建?
A: 簡單黎講,即係無申請既建築物都係僭建

專業少少講法︰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4(1)條規定,任何建築工程,如建造、修葺、拆卸、改動及渠務等工程,均須先取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或透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程序,方可展開。除非按條例第41(3)條可以獲得豁免,否則該項工程會被視作「違例建築工程」,即常說的「僭建」。一般違建工程包括鐵籠、空調機冷卻塔支撐架、簷篷、平台建築物、天台搭建物、分間單位、結構改動、違規的渠管接駁等等。繳納物業稅或差餉不會使違法搭建物變得合法。

不過,現行法例亦容許部分小型工程可豁免入則,如拆除非主力牆(指定呎吋)或改動出入口(指定呎吋)等,雖然這類工程造成的間隔與圖則不符,則不屬僭建。
向屋宇署入則申請加建或改建,一般要過以下五關才會獲批:

1.不影響樓宇本身結構;
2.改動後的面積不超過地契所容許的發展面積;
3.不影響走火通道,符合消防條例;
4.不影響電路及排水標準;
5.不影響採光、通風及衛生標準。



建築物條例 第123章 第14條 - 展開建築工程等所需的批准及同意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98D2526D175A7EC4482565550024DA1C?OpenDocument

建築物條例 第123章 第41條 - 豁免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7E5F98F11F6B02744825780800245436?OpenDocument



僭建風波 (轉自 wiki)

唐英年被明報揭發位於九龍塘約道5 號的大宅涉嫌隱瞞在泳池僭建玻璃洞,7號的大宅亦被揭發僭建地庫;唐英年其後承認事件並公開道歉,否認有任何的隱瞞,但辯稱是工人「挖深左」,地庫只用作擺放雜物;負責項目的建築師何仲怡指當日呈交予屋宇署的圖則內並無地庫,指摘唐英年其後找不法承建商僭建地庫。唐英年其後更在記者會中表示「做男人就要有膊頭,做公職就要有腰骨」,強調他若犯了錯的話,願意認錯及糾正。[57]2月14日,屋宇署派出人員到場入屋調查僭建物但被拒絕。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批評唐英年連日內的說法自相矛盾,已令其誠信破產;學者蔡子強認為唐英年的解釋是企圖模糊公眾視線,難以服眾;事後,有電台聽眾質疑唐英年誠信有問題,呼籲他退出參選行政長官。[58][59]2月15日下午出版之爽報晚報以頭版報導,稱取得一份約道7號地庫嚴重僭建之圖則草圖,指僭建地庫面積逾2,400平方呎,比大宅面積更大,更擁有酒窖、品酒室、多用途影院、日式浴堂等設施。[60]2月16日多間報章頭版[61][62][63]繼續跟進此次風波,更出動多部吊臂車從高空拍攝唐宅內情況[64]。下午屋宇署人員進入約道5號及7號視察,晚上唐英年及其太太郭妤淺召開記者招待會,承認由其妻名下之約道7號內擁有僭建地庫,並指違規地庫是零七年取得入伙紙後動工,是太太郭妤淺的主意,但自己會一力承擔所有後果。[65]及後他多次以「違規就是違規」為由而拒絕回應記者提問有關僭建地庫之大小及是否如報導所指擁有酒窖及日式澡堂等設施。[66]唐並表示會繼續以政綱爭取市民及選委支持及望市民給予重新出發機會,並不會退選。[67]及後,屋宇署測量師確定7號的地庫是僭建,而該地庫長19米、闊11米及高3.5米,超過2,000平方呎。


唐英年僭建地下皇宮實景曝光
http://youtu.be/L-eR8k5IDhg


唐英年妙語回應九龍塘大宅有僭建物....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J7BsUEYs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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